某省高院原副院长曾某玩忽职守案
案件事实
2021年6月至2022年11月,曾某在担任某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期间,负责监管司法安全工作。其分管的某基层法院存在消防设施老化、监控系统失效等重大安全隐患,曾某明知问题未督促整改,导致2022年11月发生重大火灾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80万元。案发后,纪委监委在调查该法院相关责任人时发现曾某长期未履行监管职责。曾某在初核阶段主动交代问题,退赔部分违法所得,但未主动交代全部责任。该事故造成3名干警重伤、5名群众轻伤,法院大楼严重损毁,引发社会广泛关注。经审计认定,曾某对安全隐患负有直接管理责任,其不作为行为与事故后果存在直接因果关系。
审理过程
2023年1月纪委监委立案调查,同年3月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5月法院一审开庭审理,主要围绕曾某履职情况展开法庭调查。
判决结果
法院以玩忽职守罪判处曾某有期徒刑五年,处以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50万元,并终身禁止从事司法行政工作。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渎职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案件意义
警示司法执法人员须恪守监管职责,玩忽职守导致重大损失将依法严惩,维护司法系统安全与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