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财政局采购科刘某玩忽职守不整改隐患案
案件事实
2022年3月至2023年6月间,刘某担任某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科科员期间,负责审核某市政工程材料采购项目。其在审查过程中发现三家供应商存在资质造假、虚报价格等问题,但未履行监管职责,故意隐瞒隐患,致使价值28万元的劣质建材流入工程。2023年9月,该工程因材料不合格导致路面塌陷,引发交通中断及次生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63万元。案件线索源于市民信访举报,经某市监委调查核实,刘某承认未履行整改义务的违纪行为,主动退缴个人所得3.2万元。案发后,相关部门对其所在单位的采购流程进行全面整顿,发现同类问题7起,挽回经济损失120万元。
审理过程
案件由某市监委移送检察机关,经审查起诉后,某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认定刘某玩忽职守罪名成立,当庭宣判。
判决结果
刘某因玩忽职守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违法所得予以追缴。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关于办理渎职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案件意义
本案警示政府采购监管人员须恪尽职守,对安全隐患零容忍,切实维护财政资金安全与公共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