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司法局原处长周某玩忽职守再审案
案件事实
2018年至2021年期间,周某担任某市司法局社区矫正管理处处长,负责监管社区矫正对象日常表现及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在履职过程中,周某多次发现矫正对象违规使用电力设备引发火灾隐患,却以'业务繁忙'为由未督促整改,亦未上报相关风险。其主观上存在重大过失,客观上导致2022年3月某社区矫正对象违规用电引发重大火灾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00万元。案件系2023年群众举报引发,经检察机关立案侦查发现周某长期未履行监管职责。周某在初审阶段未如实供述,后在再审过程中主动承认玩忽职守行为,并退还部分违法所得20万元。该事故造成3名矫正对象伤亡,引发社会广泛关注,严重损害司法行政系统公信力。
审理过程
案件经群众举报线索移交检察机关,历时两年完成侦查及补充证据工作,遂提起公诉。法院依法启动再审程序,经公开审理后作出终审判决。
判决结果
周某因玩忽职守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其违法所得20万元依法予以追缴。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关于办理渎职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案件意义
本案警示基层司法执法人员须恪守监管职责,玩忽职守造成重大安全事故将依法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