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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市人民医院原院长刘某玩忽职守案

案件事实

2021年6月,某市人民医院发生药品集中采购重大事故,导致患者使用劣质药品引发群体性不良反应。被告人刘某作为该院党委书记、院长,明知供应商资质造假仍签字同意采购协议,未履行药品质量审查职责。其本人通过虚报采购价格方式侵吞国有资金,涉案金额达280万元,部分赃款用于个人投资经营。2022年3月,市卫健委在专项审计中发现该问题,将线索移交检察机关立案侦查。刘某在审查起诉阶段认罪悔罪,主动退缴赃款150万元,但事故造成3名患者死亡、20余名伤者,直接经济损失逾500万元。其失职行为导致医院信誉严重受损,引发大规模舆论关注。

审理过程

案件由市卫健委移送公安机关初查,经检察机关立案侦查后提起公诉,一审法院依法开庭审理,被告人刘某不服判决提出上诉,上级法院二审维持原判。

判决结果

刘某因玩忽职守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其违法所得280万元予以追缴。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渎职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案件意义

该案警示国企管理人员须严守医疗安全底线,玩忽职守造成重大事故将依法严惩。

分类:玩忽职守年份:2024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