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自然资源局原科员黄某玩忽职守案
案件事实
2021年6月至2022年12月期间,黄某在担任某市自然资源局土地审批科科员时,负责某工业园区用地安全评估工作。其在未实地勘察、未核实地质资料的情况下,违规为未通过安全审查的某房地产开发项目办理用地手续,导致该地块在施工过程中发生山体滑坡事故,造成3名施工人员死亡、直接经济损失达1200万元。黄某通过伪造安全评估报告等方式掩盖过错,期间收受企业贿赂共计3.8万元用于个人偿还债务。2023年4月,某县纪委监委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该线索,经立案调查确认黄某重大过失行为。黄某在初审阶段拒不配合调查,后在证据面前主动退缴全部赃款并作出书面检讨。事故引发市政府召开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相关责任单位被通报批评,涉事企业被列入失信名单。
审理过程
案件经某县监察委员会初核后移送检察机关,原审因证据不足作出无罪判决。上级检察机关依职权启动再审程序,调取新证据并补充鉴定,最终由某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审理。
判决结果
法院以玩忽职守罪判处黄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责令其退缴违法所得3.8万元。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关于办理渎职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案件意义
警示国企基层人员须严守安全生产职责,玩忽职守造成重大损失将依法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