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省卫健委原主任李某徇私枉法案
案件事实
2021年5月至2023年8月期间,李某在担任某省卫健委主任职务时,利用其分管医疗纠纷调解工作的便利,通过伪造医疗事故鉴定报告、篡改案件审理程序等方式,为多家医疗机构非法规避赔偿责任提供帮助。其收受涉案医疗机构贿赂共计280万元,部分资金通过亲属账户转入境外赌博账户。案件因患者家属举报医疗事故处理程序存在重大瑕疵而暴露,纪检监察机关联合检察机关开展调查,冻结李某及其家属银行账户12个,查封涉案房产3处。李某在侦查阶段主动退缴赃款150万元,对主要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该案导致6起重大医疗纠纷案件判决结果失实,造成患者家属直接经济损失逾400万元,严重损害医疗监管公信力。
审理过程
2023年9月检察机关对李某立案侦查,11月完成证据收集,12月提起公诉。2024年1月法院一审开庭审理,李某当庭认罪悔罪。
判决结果
李某因徇私枉法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处以罚金人民币200万元,涉案违法所得全部予以追缴。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三百九十条之一
案件意义
该案警示医疗系统公职人员必须严守司法公正底线,杜绝权力寻租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