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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省高级人民法院原副院长钟某民事枉法裁判案

案件事实

2018年至2022年期间,钟某在担任某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时,利用职务便利多次干预民事案件审理。其通过授意审判员篡改关键证据、违规指定管辖等方式,为某国企关联公司谋取不正当利益。在涉及该企业的3起合同纠纷案中,故意制造法律漏洞,使企业获得超千万赔偿,其中200万元通过虚假诉讼收取执行回款。赃款被钟某用于购置房产及奢侈品,部分资金通过亲属账户转移到境外。2023年纪委监委在审查国企改制过程中发现其异常资金流动线索,经立案调查确认其犯罪事实。钟某在审查起诉阶段主动退缴全部赃款并认罪悔罪,导致某省国企因错误裁判造成直接经济损失逾600万元,引发社会对司法公正的质疑。其行为严重破坏法治环境,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审理过程

案件经纪委监委初核后移送检察机关,由某市检察院提起再审抗诉,某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并作出改判。

判决结果

钟某因徇私枉法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涉案违法所得全部予以追缴。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

案件意义

该案警示司法人员必须严守程序正义,杜绝以权谋私行为对司法公正的侵蚀。

分类:徇私枉法年份:2019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