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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省卫健委原主任陈某徇私枉法案

案件事实

2018年5月至2021年12月期间,陈某在担任某省卫健委主任职务时,利用职权为某医药公司负责人李某(另有罪名)违规办理药品审批手续。通过伪造医疗事故鉴定报告、篡改案件证据等方式,故意包庇李某在医疗器械采购中收受回扣的犯罪行为,导致涉案金额达15万元的非法交易未被及时查处。2022年3月,某省纪委监委在专项审计中发现陈某涉嫌违法,经初核后移送检察机关。陈某在侦查阶段主动交代部分事实,并退缴违法所得8万元,但拒不承认主要犯罪行为。其行为造成医疗资源分配不公,损害公共卫生利益,引发群众对医疗系统腐败的强烈不满。

审理过程

案件经某省纪委监委初核后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某省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某省高级人民法院启动再审程序并依法公开审理。

判决结果

陈某因徇私枉法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其违法所得予以追缴。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三百九十条

案件意义

本案凸显医疗领域监管人员滥用职权危害公共利益,警示公职人员须严守法律底线维护司法公正

分类:徇私枉法年份:2019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