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卫健委处级干部赵某徇私枉法使无罪者受追诉案
案件事实
2021年3月至2022年11月期间,赵某利用担任某市卫健委医政处负责人的职务便利,在医疗纠纷处理及药品监管工作中收受医药企业贿赂共计180万元。其通过伪造医疗事故鉴定报告、篡改病例材料等方式,故意包庇实际无罪的某民营医院负责人李某,导致李某被错误追究刑事责任。赵某在收受财物后授意下属隐瞒关键证据,干扰司法程序,造成案件审理长达15个月,严重损害司法公信力。2023年4月,某市纪委监委在群众举报中发现线索,经立案调查查实赵某犯罪事实。赵某在审查调查阶段主动退缴赃款120万元,对主要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该行为导致李某家庭破裂,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医疗系统内部出现监管失灵问题。
审理过程
2023年5月,检察机关以徇私枉法罪向某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依法公开审理,组织庭审质证,认定赵某构成徇私枉法罪,于2023年8月作出一审判决。
判决结果
被告人赵某犯徇私枉法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追缴违法所得180万元,责令退赔受害人损失80万元。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第一款;《关于办理渎职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案件意义
本案警示基层医疗监管人员必须严守法律底线,杜绝以权谋私行为,维护司法公正与医疗行业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