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自然资源局土地出让领域黄某徇私枉法案
案件事实
2021年4月至2022年12月期间,某市自然资源局厅级干部黄某在负责土地出让审批工作中,利用职务便利为某房地产企业谋取不正当利益。其通过伪造土地权属证明、篡改规划条件等方式,帮助该企业以低于市场价30%的标准获得商业用地,涉案金额达320万元。赃款通过境外账户转移至黄某亲属名下,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及市场秩序严重混乱。2023年3月,巡视巡察组在核查土地出让项目时发现异常线索,移交纪检监察机关立案调查。黄某在初审阶段主动退缴赃款150万元,并对主要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案件经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后,原审判决因证据不足被撤销,引发再审程序。黄某的违法行为导致多个土地出让项目出现重大瑕疵,严重损害政府公信力。
审理过程
案件经巡视巡察发现问题后启动再审程序,某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并组成合议庭审理,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后开展庭前会议,最终公开开庭审理并作出判决。
判决结果
被告人黄某因徇私枉法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渎职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案件意义
该案警示基层自治组织人员须严守司法公正底线,防止权力寻租破坏土地管理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