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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省财政局原副局长陈某徇私枉法采信虚假材料案

案件事实

2021年5月至2023年3月期间,陈某在担任某省财政局分管采购工作的副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接受多家供应商贿赂共计120万元。其通过授意下属伪造采购文件、篡改招标程序、违规审核供应商资质等方式,帮助关联企业以虚假材料中标多个政府采购项目,累计造成国家经济损失逾800万元。2023年6月,纪委监委在核查某政府采购专项审计问题时发现陈某存在重大疑点,经立案调查确认其违法事实。陈某在审查起诉阶段主动退缴全部赃款,并供述了犯罪过程,但其行为导致多个采购项目出现严重质量问题,引发群众对政府公信力的质疑。案发后相关采购合同已终止,涉案企业被依法追责。

审理过程

2023年6月纪委监委立案调查,同年8月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2024年1月法院一审开庭审理,重点审查陈某在采购审批环节的权钱交易行为及材料造假过程。

判决结果

陈某因徇私枉法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其违法所得200万元依法予以追缴。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第二款,第二百七十一条,第六十四条

案件意义

本案警示公职人员必须严守采购法规,杜绝以权谋私行为,维护政府采购公平性与财政资金安全。

分类:徇私枉法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