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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处级干部韩某徇私枉法案

案件事实

2021年5月至2022年12月,韩某在担任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副主任期间,利用审核招标文件、监督开标评标等职务便利,通过篡改评标标准、伪造企业资质等方式,帮助三家企业违规中标市政工程项目。其收受企业贿赂共计280万元,其中150万元用于个人投资,130万元通过亲属账户转移。2023年3月,巡视巡察组在专项检查中发现某中标企业存在严重违规行为,顺藤摸瓜锁定韩某违法线索。经调查,韩某故意隐瞒关键证据,导致实际无行贿行为的某建筑公司被错误认定为围标串标,最终被追究刑事责任。案发后韩某主动退缴赃款200万元,对主要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该行为造成公共资源严重流失,导致某项目最终因质量问题被责令重建,直接经济损失逾500万元。

审理过程

2023年4月检察机关立案侦查,5月对韩某采取留置措施,同年10月移送审查起诉,2024年1月法院一审依法公开审理。

判决结果

被告人韩某因徇私枉法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违法所得280万元予以追缴。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三百九十条、第六十四条

案件意义

本案警示公职人员必须坚守司法公正底线,招投标领域腐败行为严重破坏市场秩序与公共利益。

分类:徇私枉法年份:2024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