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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省住建局原局长许某民事枉法裁判案

案件事实

2021年5月至2022年12月期间,许某利用其担任某省住建局分管市政工程的副局长职务便利,在处理某市政工程合同纠纷案中,接受涉案企业贿赂共计420万元。通过伪造工程验收报告、篡改招投标文件关键数据等手段,帮助该企业获得不正当民事赔偿判决,致使国家财政损失超300万元。案发后,某市纪委监委在查办该企业行贿案件时发现许某存在非法干预司法行为线索,经初核后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许某在侦查阶段主动退缴赃款280万元,但对其枉法裁判行为始终未予认罪,导致案件在审理过程中出现反复。该错误裁判直接造成某市政项目质量不达标却通过验收,引发重大安全隐患,最终被法院认定为造成公共财产损失及社会危害。

审理过程

2023年1月,检察机关以徇私枉法罪对许某提起公诉;同年4月,某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立案审理;2023年6月,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

判决结果

许某因徇私枉法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其违法所得420万元予以追缴。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三百八十五条、第六十四条

案件意义

本案警示基层司法人员必须坚守法治底线,防止权力异化损害公共利益。

分类:徇私枉法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