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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省医疗医药集团原董事长叶某徇私枉法案

案件事实

2021年,某省医疗医药集团原董事长叶某在负责医疗器械采购项目期间,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供应商贿赂,通过伪造验收单、篡改采购合同等方式帮助关联企业虚增交易金额。其指使下属销毁财务往来证据,并利用职权干预内部审计,掩盖资金流向。涉案金额达200万元,部分赃款用于境外资产购置及个人奢侈消费。2022年审计部门在专项检查中发现异常数据,启动调查程序。叶某为逃避追责,采取隐匿原始凭证、伪造报销记录等手段干扰证据收集。经检察机关补充侦查,确认其长期通过操控证据链获取不正当利益。案发后叶某主动退缴全部赃款并配合调查,但其行为已造成国企资产重大损失,导致多个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出现质量问题,严重损害公共利益。

审理过程

原审因证据不足判决无罪,再审程序中检察机关调取新型证据,法院依法公开审理并采纳关键证据,最终认定叶某构成徇私枉法罪。

判决结果

叶某犯徇私枉法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追缴违法所得200万元上缴国库。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第三百八十五条

案件意义

警示国企管理人员须依法履职,滥用职权伪造证据将面临严惩,维护司法公正与医疗行业廉洁生态。

分类:徇私枉法年份:2019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