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某市法院原科员金某徇私枉法案

某市法院原科员金某徇私枉法案

案件事实

2021年3月至2022年11月期间,金某在担任某市法院审判员期间,利用职务便利故意伪造关键证据,通过篡改案件材料、暗示关键证人作伪证等方式,使3名无辜人员被错误追究刑事责任。其犯罪手段包括在审理涉企合同纠纷案时,收受案件当事人20万元好处费,故意制造虚假诉讼流程,导致企业主李某等3人被错误判刑。案发后经群众举报,某市纪委监委联合检察机关开展调查,发现金某通过虚构债务关系、伪造司法文书等手段,涉案金额达280万元,赃款主要用于偿还个人债务及购买奢侈品。金某在审查起诉阶段主动退赃200万元,并对主要犯罪事实供认不讳,造成3人名誉受损、企业经营中断等严重后果。

审理过程

2023年2月立案侦查,同年5月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7月某市法院依法公开审理并作出判决。

判决结果

被告人金某犯徇私枉法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违法所得280万元予以追缴。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第六十七条、第六十四条

案件意义

本案警示司法人员必须严守职业伦理,防止权力异化,维护司法公正与社会信任。

分类:徇私枉法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