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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市自然资源局科员黄某伪造证据徇私枉法案

案件事实

2019年3月至2022年6月期间,黄某在某市自然资源局土地审批窗口任职,利用审核土地权属材料的职务便利,接受房地产开发商王某请托,通过伪造土地使用权人签字、隐匿地质灾害评估报告关键页等手段,帮助王某违规取得20亩工业用地指标。涉案金额累计18.5万元,赃款主要用于偿还个人债务及购买奢侈品。2022年8月,纪委监委在调查某土地出让腐败窝案时发现黄某篡改档案线索,启动立案调查程序。黄某在初核阶段主动交待犯罪事实,退缴全部赃款并配合提供证据,但其行为造成国有土地资源流失,引发多起信访举报。案发后相关部门对涉案土地重新评估,追回部分违规出让收益,但已造成的市场秩序混乱无法挽回。

审理过程

2022年8月纪委监委立案调查,2023年1月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2023年4月法院一审依法公开审理。

判决结果

被告人黄某犯徇私枉法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一款、第三百八十六条、第九十三条第二款

案件意义

本案警示土地审批领域工作人员必须严守证据审查职责,防止权力寻租破坏公平竞争秩序。

分类:徇私枉法年份:2019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