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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市卫健委原副院长杨某徇私枉法案

案件事实

2021年6月至2022年12月期间,杨某在担任某市卫健委下属公立医院副院长职务期间,利用药品采购审批权多次收受医药企业贿赂。其通过伪造病历数据、虚增药品用量等方式,为关联企业违规销售高价药品提供便利,涉案金额累计达15万元。巡视巡察组在2023年4月专项检查中发现该医院药品采购异常情况,经调取内部审批记录并锁定杨某收受好处费线索,于同年5月启动调查程序。杨某在侦查阶段主动退缴全部赃款,并供述其通过干预药品检验流程、篡改采购合同等手段掩盖犯罪事实。案件造成公共医疗资金重大损失,破坏医疗行业公平秩序,引发群众强烈不满。

审理过程

案件经巡视巡察线索移交后,由市监委立案调查,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法院启动再审程序审理,最终作出生效判决。

判决结果

杨某因徇私枉法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没收个人财产;其收受的15万元赃款依法予以追缴。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第三百八十五条

案件意义

该案警示基层医疗系统人员必须严守法律底线,防止权力寻租破坏医疗公平,凸显巡视巡察对防治腐败的关键作用。

分类:徇私枉法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