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卫健委处级干部马某徇私枉法案
案件事实
2021年12月至2023年6月期间,马某利用担任某市卫健委药品采购处处长职务便利,在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中收受医疗器械供应商张某等人贿赂,金额达280万元。其通过伪造验收单据、篡改招标评分等方式,帮助关联企业非法获取采购合同,导致价值300万元的不合格医疗设备流入医疗机构。2023年8月,纪委监委在核查医疗采购领域信访举报时发现马某涉嫌违法,经初步核查后立案调查。调查发现马某不仅包庇行贿人员,还通过亲属账户转移赃款至境外,造成国家医保基金损失逾500万元。案发后马某主动退缴赃款150万元,并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但剩余赃款已无法追回,致使医疗机构因使用劣质设备引发多起医疗事故。
审理过程
纪委监委立案调查后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一审法院审理,认定马某徇私枉法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判决结果
以徇私枉法罪判处马某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三百八十五条
案件意义
警示医疗系统人员须严守法律底线,杜绝以权谋私行为损害公共卫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