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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省银保监局原局长谢某徇私枉法案

案件事实

2018年至2021年,谢某在担任某省银保监局党组书记期间,利用职务影响力干预某省农商行贷款审批程序,为关联企业伪造信贷材料获取2000万元违规贷款。其通过亲属账户分四次收受企业负责人王某贿赂共计3.2万元,其中2.8万元用于偿还个人债务,剩余4000元购置奢侈品。2022年某市纪委监委在专项审计中发现金融监管数据异常,经线索核查启动再审程序。谢某在初审阶段因证据不足被判处无罪,但再审期间主动供述犯罪事实并退缴赃款2.8万元。该行为导致某省农商行形成不良贷款本金1800万元,造成重大金融风险。谢某在庭审中承认故意隐瞒关键证据、篡改案件定性,造成司法不公。

审理过程

原审因证据不足判决谢某无罪,后某市纪委监委依其他机关移送线索启动再审程序,经司法审计、证人问询及案卷核查,法院依法重新审理并作出判决。

判决结果

谢某犯徇私枉法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涉案赃款依法予以追缴。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

案件意义

本案警示金融监管人员必须坚守司法公正底线,防止权力干预破坏金融秩序与司法权威。

分类:徇私枉法年份:2019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