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司法局原司法助理沈某徇私枉法案
案件事实
2018年至2022年期间,沈某在担任某市司法局基层执法岗位时,利用协助办理行政处罚案件的职务便利,接受涉案企业贿赂共计15万元。通过篡改案件证据材料、伪造调查报告等方式,故意包庇具有重大违法事实的当事人,导致3起重大违法案件被错误撤销。2021年6月,某市纪委监委在核查另一起行政执法违规案件时发现沈某异常资金流动,经立案调查确认其犯罪事实。沈某在初审阶段拒不配合,后在证据确凿情况下主动退缴全部赃款并交代同案人员。该行为造成国家行政处罚权限制损失约80万元,严重破坏司法执法公信力,导致被包庇企业非法获利并引发系列社会问题。
审理过程
原案因证据不足被判无罪,纪委监委调查发现线索后启动再审程序,经检察机关补充侦查及法院审理,确认沈某徇私枉法行为。
判决结果
沈某因徇私枉法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其所在单位被责令整改并取消年度考核评优资格。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二款;《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渎职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案件意义
司法人员必须严守法律底线,杜绝以权谋私行为,维护司法公正与社会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