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某省医疗系统罗某徇私枉法案

某省医疗系统罗某徇私枉法案

案件事实

2021年5月至2023年8月,罗某在担任某省卫健委副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三家医药企业违规审批药品注册资质。其通过收受企业贿赂,刻意采信伪造的临床试验数据,帮助上述企业获取虚假合规证明,致使300余万元非法所得顺利进入医疗流通体系。案件在纪委监委调查某医疗设备采购腐败案时发现线索,经审计发现罗某长期通过亲属账户接收企业转账,涉及12起具体违法案件。罗某在审查起诉阶段主动退缴赃款280万元,但因其多次干预司法鉴定程序,造成医疗事故鉴定结论错误,导致3起重大医疗纠纷案件处理失当,直接经济损失达560万元。案发后,相关药品因质量问题被召回,引发公众对医疗监管体系的广泛质疑。

审理过程

案件经某省纪委监委初核后移送检察机关,原审因证据链不完整作出无罪判决,再审程序中检察机关补充调取了电子数据与证人证言,最终由某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审理。

判决结果

罗某因徇私枉法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00万元。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

案件意义

该案暴露出医疗监管领域权力寻租的严重性,警示公职人员必须严守法律程序维护司法公正。

分类:徇私枉法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