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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市卫健委下属医疗机构孙某徇私枉法案

案件事实

2018年至2021年,孙某在担任某市卫健委下属某医院医务科科长期间,利用负责医疗纠纷责任认定的职务便利,多次收受医药企业贿赂共计15万元。通过伪造病历资料、篡改检验报告等方式,帮助关联企业规避医疗事故处罚,违规采购不合格医疗器械。案件系某市审计局在专项检查中发现异常数据后移送检察机关。孙某在侦查阶段主动退缴赃款8万元,检举揭发其他犯罪线索,庭审中对主要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其行为导致医院采购的医疗器械存在严重质量问题,造成3起患者医疗事故,累计赔偿金达120万元。医疗材料虚假认证直接干扰司法公正,引发社会对基层医疗监管体系的质疑。

审理过程

案件由某市审计局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立案侦查收集关键证据,法院依法启动再审程序并公开审理,最终作出终审判决。

判决结果

孙某因徇私枉法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二款;《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渎职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案件意义

该案凸显基层医疗监管人员滥用职权危害公共安全,警示权力监督必须贯穿医疗决策全过程。

分类:徇私枉法年份:2024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