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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省自然资源局原局长孙某徇私枉法案

案件事实

2018年至2022年间,孙某在担任某省自然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某地产公司非法占地行为提供庇护。通过篡改土地审批文件、伪造征地补偿协议等方式,帮助该公司获取200亩基本农田使用权,收受该公司贿赂共计15万元。2021年6月,纪委监委在查处该企业涉嫌违法用地案件时发现孙某存在包庇行为,经初核其涉嫌犯罪。孙某到案后主动退缴全部赃款,并供述了包庇过程。该行为直接导致国家土地收益损失超2000万元,且引发多起环境污染事件。案发后相关责任人被追究刑事责任,但孙某作为主犯仍被依法严惩。

审理过程

案件经纪委监委初核后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法院依法启动再审程序,原审被告人孙某在庭审中认罪认罚,最终依法作出判决。

判决结果

孙某因徇私枉法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涉案赃款依法予以追缴。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三百九十条

案件意义

该案警示公职人员须严守法律底线,任何包庇犯罪行为都将受到法律严惩。

分类:徇私枉法年份:2020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