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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市住建局工程科田某徇私枉法案

案件事实

2021年6月至2023年4月间,田某在某市住建局工程科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多次干预工程验收程序。其通过伪造施工验收报告、篡改工程进度数据等方式,帮助三家建筑企业规避工程质量检测,导致3个市政项目因未达标验收被违规通过。涉案金额达280万元,其中150万元用于个人投资理财,其余资金用于偿还债务及日常消费。2023年5月,纪委监委在核查某工程质量事故时发现田某存在权钱交易线索,经立案调查确认其违法事实。田某在调查初期拒不配合,后在证据确凿情况下主动退缴赃款120万元,并交代其余赃款隐匿去向。该违法行为造成多个工程质量隐患,引发群众信访,导致政府信誉受损及公共安全隐患。

审理过程

案件由某市纪委监委初核后移送检察机关,经某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某市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

判决结果

田某因徇私枉法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违法所得280万元予以追缴。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

案件意义

本案警示司法人员须严守程序正义,任何干预司法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严惩,维护法治尊严。

分类:徇私枉法年份:2021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