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住建局工程科田某徇私枉法案
案件事实
2021年6月至2023年4月间,田某在某市住建局工程科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多次干预工程验收程序。其通过伪造施工验收报告、篡改工程进度数据等方式,帮助三家建筑企业规避工程质量检测,导致3个市政项目因未达标验收被违规通过。涉案金额达280万元,其中150万元用于个人投资理财,其余资金用于偿还债务及日常消费。2023年5月,纪委监委在核查某工程质量事故时发现田某存在权钱交易线索,经立案调查确认其违法事实。田某在调查初期拒不配合,后在证据确凿情况下主动退缴赃款120万元,并交代其余赃款隐匿去向。该违法行为造成多个工程质量隐患,引发群众信访,导致政府信誉受损及公共安全隐患。
审理过程
案件由某市纪委监委初核后移送检察机关,经某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某市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
判决结果
田某因徇私枉法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违法所得280万元予以追缴。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
案件意义
本案警示司法人员须严守程序正义,任何干预司法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严惩,维护法治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