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卫健委下属医院杨某徇私枉法案
案件事实
2021年6月至2022年12月期间,杨某利用担任某市人民医院医务科科长职务便利,在处理医疗纠纷案件时收受患者家属钱款共计15万元。其通过篡改病历资料、伪造检查报告等方式包庇参与非法行医的医务人员,导致3起重大医疗事故未被依法追责。涉案资金部分用于偿还个人债务,部分通过地下钱庄转移至境外账户。2023年3月,审计部门在专项审计中发现该院医疗档案异常,经调查锁定杨某违法事实。杨某在初审阶段主动退缴赃款8万元,对主要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该行为造成严重医疗秩序混乱,导致2名患者死亡案件未被及时查处,损害群众就医安全信任。
审理过程
案件由某市审计局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初核,后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经检察机关审查起诉至某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后,被告人提出上诉,二审法院维持原判。
判决结果
被告人杨某犯徇私枉法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零八个月,其违法所得15万元予以追缴。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二款;《刑法》第六十四条
案件意义
该案警示医疗系统工作人员必须严守法律底线,任何包庇违法行为都将受到法律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