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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省卫健委原主任崔某徇私枉法裁判案

案件事实

崔某在担任某省卫健委副主任期间,利用分管医疗纠纷调解的职务便利,通过伪造医疗事故鉴定报告、篡改案件证据等方式,为三家医药企业提供非法庇护。2021年至2023年,崔某在审理医疗纠纷民事案件时收受企业贿赂共计320万元,故意作出有利于企业的裁判,帮助相关企业规避巨额赔偿责任。涉案资金部分用于个人海外购房,部分通过亲属账户转移至境外。2024年3月,某省审计部门在专项审计中发现崔某个人账户异常资金流动,移送省纪委监委调查。经核查,崔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退缴赃款200万元。其行为导致多家医疗机构违规运营,造成医疗资源分配不公,损害政府公信力。案件涉及12起民事裁判案件,涉案金额累计逾5000万元,引发群众对医疗监管体系的强烈质疑。

审理过程

某省监察委员会于2024年4月立案调查,经省检察院审查起诉后,某省中级人民法院于2024年11月一审公开审理本案。

判决结果

崔某因徇私枉法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其未退缴的120万元违法所得予以追缴。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

案件意义

本案凸显医疗系统司法腐败对公共利益的严重侵害,警示公职人员必须坚守法律底线维护司法公正。

分类:徇私枉法年份:2019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