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省生态环境局原局长许某徇私枉法案
案件事实
2021年6月至2022年12月期间,许某利用担任某省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职务便利,在处理某企业环保行政许可申请时,通过篡改环境影响评估报告、违规降低审查标准等方式,帮助该企业获取审批资质。其收受企业负责人张某现金共计3.8万元用于个人日常开支,造成该企业长期违法排污,导致当地河流水质严重恶化。2023年3月,群众通过信访渠道举报许某存在不正当利益输送行为,某省纪委监委依规启动再审程序。经调查发现许某存在伪造监管数据、干预执法程序等违法事实,其主动退缴全部赃款并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该案暴露出环保监管领域司法腐败问题,直接导致3起重大环境污染事件,造成生态修复费用逾200万元。
审理过程
案件经群众举报启动再审程序,纪检监察机关立案调查后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法院依法公开审理并作出判决。
判决结果
许某因徇私枉法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违法所得。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二款,《监察法》第四十五条
案件意义
该案警示环保系统领导干部必须严守司法公正底线,防止权力寻租破坏生态环境保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