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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市行政审批局原副局长田某徇私枉法案

案件事实

2019年至2022年期间,田某在担任某市行政审批局副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某企业违规办理项目审批手续。该企业实际存在虚假材料,田某通过收受企业贿赂款共计120万元,故意隐瞒其违法事实,帮助其逃避监管。在案件调查中发现,田某通过亲属账户转移赃款60万元用于购置房产,剩余60万元用于偿还个人债务。2022年5月,某市纪委监委接群众举报启动调查,经审计发现田某长期存在不正当利益输送行为。田某在审查起诉阶段退还赃款50万元并认罪认罚,其行为导致多起违规项目获批,造成国家经济损失超300万元。案件暴露出行政审批领域监管缺失问题,严重损害政府公信力。

审理过程

案件由某市纪委监委立案调查,经某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后,某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并作出判决。

判决结果

田某因徇私枉法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50万元;其未退赃部分70万元赃款依法予以追缴。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三百八十五条,以及《刑法》关于 数额巨大、情节严重的量刑规定

案件意义

该案警示公职人员必须严守法律底线,杜绝以权谋私行为,维护行政审批公正性。

分类:徇私枉法年份:2021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