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行政审批局原局长曹某徇私枉法裁判案
案件事实
被告人曹某在2018年至2022年担任某市行政审批局党组书记、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在办理企业行政许可事项中收受 bribes。通过伪造审批材料、干预评审程序等方式,帮助3家民营企业违规获取资质证书,导致相关企业骗取财政补贴共计1200万元。2021年巡视巡察发现其异常财产变动线索后,监察机关启动调查程序,查封涉案房产2处及现金80万元。曹某在初侦阶段主动退缴赃款50万元,并供述其通过亲属账户接收贿赂的事实。其行为造成多家企业因违规经营被查处,损害政府公信力,导致公共财产重大损失。
审理过程
案件经某市监察委立案调查,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一审法院判处曹某有期徒刑五年,曹某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维持原判。
判决结果
被告人曹某因徇私枉法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涉案违法所得全部予以追缴。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三百八十五条
案件意义
该案警示行政审批人员须严守法律底线,杜绝以权谋私行为,维护行政司法公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