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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省法院原副院长谭某徇私枉法案

案件事实

2021年8月至2022年12月期间,谭某在担任某省基层人民法院副院长时,利用职务便利多次干预案件审理。其通过私下会见当事人、篡改证据材料等方式,故意包庇3名涉黑人员,导致2起重大刑事案件被错误判决。谭某收受涉案人员贿赂共计3.8万元,用于支付子女留学费用及个人日常消费。2023年3月,巡视巡察组收到群众举报后启动核查程序,发现谭某存在违法干预司法活动线索。经立案侦查,谭某主动退缴全部赃款并认罪认罚,致使多名无辜群众长期受到刑事追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案件涉及的司法腐败行为严重破坏法治秩序,引发上级司法机关对基层权力监督的专项检查。

审理过程

案件由巡视巡察组移交纪检监察机关立案调查,经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后,某省中级人民法院依法进行一审审理,庭审中谭某对指控事实供认不讳。

判决结果

谭某因徇私枉法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没收违法所得3.8万元。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三百八十三条

案件意义

警示司法系统需强化对基层权力的监督制约,防止执法司法活动被权力干预扭曲。

分类:徇私枉法年份:2018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