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省住建局原副局长程某徇私枉法案
案件事实
2021年5月至2022年12月期间,程某担任某省住建局分管工程审批的副局长,利用职务便利在多个市政工程项目审判中收受涉案企业贿赂。其通过伪造工程验收材料、篡改事故责任认定等方式,帮助3家工程公司规避行政处罚,累计非法获利2.8万元。纪委监委在调查某工程腐败案时发现程某存在篡改司法鉴定报告行为,遂启动监察程序。程某在初核阶段主动退缴全部赃款并交代犯罪事实,但其行为导致2个重点项目因违规施工引发重大安全隐患。案发后相关工程已停工整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约150万元。程某作为厅级干部,长期在工程建设领域干预司法,严重破坏行业公平竞争秩序。
审理过程
案件由某省纪委监委依线索初核,经批准后移交检察机关立案侦查,由某省高级人民法院一审审理,主要证据包括行贿人证言、伪造文件鉴定报告及工程事故档案。
判决结果
程某因徇私枉法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违法所得2.8万元予以追缴。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
案件意义
该案警示公职人员不得利用职权干预司法,维护工程建设领域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