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原科员石某徇私枉法案
案件事实
2022年3月至2023年6月,被告人石某在担任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科员期间,利用负责招投标文件审核的职务便利,伙同他人伪造建设工程公司资质证明文件,故意隐匿某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行贿手段获取的投标报价单。其通过篡改电子评标系统数据,帮助该企业以低于市场价20%的报价中标,造成公共项目资金损失约80万元。2023年8月,某市巡视巡察组在专项检查中发现招投标异常数据,经纪检监察机关初核后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石某到案后主动退缴非法所得3.5万元,并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案件暴露出招投标领域监管漏洞,导致多个市政项目被违规操作,严重破坏公平竞争秩序。
审理过程
某市检察院于2023年9月对石某立案侦查,同年12月移送审查起诉,2024年1月法院一审公开审理,围绕电子数据真实性、资金流向等关键证据展开法庭调查。
判决结果
法院认定石某构成徇私枉法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万元。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三百零六条
案件意义
该案警示招投标监管人员必须严守程序正义,防止权力异化损害公共资源分配公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