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基层人员杜某徇私枉法案
案件事实
2022年3月至2023年6月间,杜某在担任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科科员期间,利用负责招投标文件审核的职务便利,接受某建材公司负责人王某请托,故意隐瞒该公司提供虚假资质证明的事实,违规为其办理招投标手续。通过伪造材料、篡改评标数据等方式,帮助王某所在企业以非正常低价中标市政工程项目,造成公共资金损失约80万元。2023年8月,某省巡视巡察组在专项检查中发现该中心多个项目存在异常低价中标情况,遂启动问责程序。经调查取证,确认杜某收受王某现金1.2万元用于个人消费,涉案项目已造成国家经济损失。杜某在审查调查阶段主动退缴全部赃款,并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审理过程
2023年9月立案侦查,2024年1月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2024年3月法院依法公开审理,4月作出一审判决。
判决结果
被告人杜某犯徇私枉法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两年,并处没收违法所得1.2万元。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
案件意义
警示基层招投标监管人员须严守职责边界,防止权力寻租破坏公平竞争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