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省卫健委原主任潘某徇私枉法案
案件事实
2021年5月至2023年8月,潘某在担任某省卫健委主任期间,利用职务影响力干预医疗设备采购招投标程序,多次收受医疗器械供应商贿赂共计320万元。其通过伪造审批文件、篡改招标评分标准等方式,帮助关联企业取得不正当竞争优势,导致省级医院采购高溢价医疗设备,造成财政损失超500万元。2023年10月,潘某因医疗系统多名干部被查主动投案,退缴赃款200万元,但对部分犯罪事实予以否认。案件经某省纪委监委初核,检察机关立案侦查发现其通过虚假医疗项目合同掩饰非法所得,涉案资金部分用于境外房产投资。案发后潘某家属代为退缴剩余120万元赃款,检察机关以徇私枉法罪提起公诉。
审理过程
一审法院于2024年3月立案审理,潘某提出上诉后,二审法院依法开庭审理并作出终审判决。
判决结果
被告人潘某因徇私枉法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渎职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案件意义
本案凸显医疗领域司法腐败危害,警示公职人员必须严守法律底线维护司法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