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某省教育系统宋某徇私枉法案

某省教育系统宋某徇私枉法案

案件事实

2022年5月,某省某县教育局原局长宋某在处理一起民办学校办学资质纠纷案中,收受涉案学校负责人王某所送烟酒礼品价值共计3.2万元。宋某利用职务便利,伪造行政许可审批材料,故意包庇王某违规办学行为,导致该学校持续非法办学两年。案发后,纪委监委在专项审计中发现宋某存在异常资金流动,经调查核实其在民事裁判活动中收受财物并枉法裁判的事实。宋某在初审阶段主动退还全部违法所得,并对犯罪行为供认不讳。该案件造成当地教育秩序混乱,引发多起群众信访,导致财政补贴被非法占用达80万元。宋某通过伪造证据、干预执法等手段,使本应被撤销的办学许可得以保留,严重损害公共教育管理秩序。

审理过程

2023年3月立案侦查,同年6月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2023年8月由某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审理,庭审中宋某对指控事实全部认罪。

判决结果

法院一审以徇私枉法罪判处宋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没收违法所得3.2万元。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

案件意义

警示公职人员须严守司法公正底线,防止权力异化损害教育公平。

分类:徇私枉法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