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司法局原副局长韩某徇私枉法案
案件事实
2021年6月至2023年3月,韩某在担任某市司法局分管执法工作的副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包庇涉黑人员李某。其通过伪造案件证据、篡改执法记录等方式,帮助李某逃避刑事处罚,致使李某团伙在两年内非法敛财120万元。经纪委监委调查发现,韩某在办理一起故意伤害案件时,收受李某亲属所送现金共计8万元用于干预司法。案发后,韩某主动退缴全部赃款并交代全部犯罪事实,但其行为已导致3起刑事案件错误判决,造成司法资源重大浪费。在再审程序中,法院依法调取原始案卷材料,发现韩某存在严重违法干预司法活动行为,其包庇行为直接关联涉案金额达15万元的非法所得。
审理过程
案件经纪委监委初核后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法院依法启动再审程序,组织专项合议庭审理,最终作出刑事判决。
判决结果
韩某因徇私枉法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涉案违法所得15万元依法予以追缴。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第一款、第四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
案件意义
本案警示司法执法人员必须严守法律底线,杜绝以权谋私行为,维护司法公正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