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某省国企改制项目中卢某徇私枉法案

某省国企改制项目中卢某徇私枉法案

案件事实

2021年5月,某省国资委下属国企改制过程中,卢某利用其省部级职务便利,接受某企业负责人王某请托,故意采信虚假的资产清算报告。卢某指使下属伪造企业财务数据,虚报资产价值200万元,导致该国企以低于市场价30%的价格完成资产处置。涉案金额共计5万元,其中3万元用于行贿,2万元用于个人消费。2022年3月,审计部门在专项检查中发现改制数据异常,经调查锁定卢某收受王某财物并干预司法鉴定程序。卢某在初审阶段主动退缴赃款1.5万元,但在二审期间反悔,声称其行为属于工作失误。该案造成国有资产流失超百万元,引发改制企业职工集体信访,严重破坏国企改革秩序。

审理过程

一审由某市中级法院审理,认定卢某构成徇私枉法罪;卢某不服提起上诉,某省高院二审期间调取关键证据,最终维持原判。

判决结果

被告人卢某犯徇私枉法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涉案违法所得予以追缴。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第三百九十九条之一、第六十四条

案件意义

警示公职人员须严守法律底线,维护国企改制司法公正,防止权力滥用损害国有资产安全。

分类:徇私枉法年份:2022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