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某省国土局原局长杨某伪造证据徇私枉法案

某省国土局原局长杨某伪造证据徇私枉法案

案件事实

2018年至2021年期间,杨某在担任某省自然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在土地出让项目中为关联企业谋取不正当利益。其通过伪造土地权属证明、隐匿企业违规证据等方式,帮助某地产公司取得3宗工业用地审批资格,导致国有土地出让收入流失共计820万元。2022年5月,某市纪委监委在查处该企业偷逃税款案件时发现杨某存在伪造关键证据行为,遂将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杨某在审查起诉阶段主动退缴全部违法所得,并供述其通过亲属账户接收好处费共计12万元,部分赃款用于个人挥霍。该行为造成多起土地纠纷案件审理错误,严重损害政府公信力,引发群众信访37件。

审理过程

案件经某市检察院提起公诉后,某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进行二审,重点审查证据链条完整性及量刑情节。

判决结果

杨某因徇私枉法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其伪造的证据材料已依法予以销毁。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二款;《关于办理渎职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案件意义

本案警示公职人员须严守司法公正底线,任何伪造证据行为都将面临法律严惩。

分类:徇私枉法年份:2022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