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行政审批局原副局长魏某徇私枉法案
案件事实
2021年5月至2023年8月间,魏某在担任某市行政审批局副局长期间,利用分管企业资质审核的职权,接受某建筑公司贿赂共计580万元。其通过伪造项目验收文件、销毁企业违规记录、篡改审批系统数据等方式,帮助该公司取得应被驳回的资质许可。涉案资金主要用于境外置业及挥霍。2023年10月,某市监委在调查该建筑公司行贿案时发现魏某违规操作线索,经初核后移送检察机关。魏某在初审阶段主动退缴赃款200万元,但二审期间翻供。案件导致3个违规项目获得审批,造成国家经济损失逾1200万元,相关企业借此骗取财政补贴。
审理过程
一审由某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魏某提出管辖权异议;二审由省高院提审,经庭审质证查明关键证据后维持原判。
判决结果
被告人魏某犯徇私枉法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没收个人财产;其违法所得580万元予以追缴。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三百八十五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渎职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案件意义
该案警示公职人员不得以权谋私,破坏司法公正与行政监督体系,对行政审批领域腐败具有典型震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