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省卫健委张某徇私枉法案
案件事实
2021年6月至2022年12月间,张某在担任某省卫健委副主任期间,利用分管药品审批的职务便利,接受某医药企业负责人王某请托,故意伪造医疗机构采购数据、隐匿药品质量检测报告,帮助该企业非法获取药品经营资质。涉案金额达18万元,张某通过亲属账户转移赃款用于购置房产及奢侈品。2023年3月,纪委监委在办理医疗领域腐败问题线索时,发现张某涉嫌篡改证据的异常情况,启动调查程序并采取留置措施。张某在初核阶段主动交代部分事实,但未退缴全部赃款。其行为导致多款劣质药品流入基层医疗机构,造成患者用药安全风险,严重损害医疗监管体系公信力。
审理过程
纪委监委初核后移送检察机关,经审查起诉至某市中级人民法院,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
判决结果
张某因徇私枉法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5万元。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三百九十条
案件意义
该案警示医疗监管人员必须严守证据审查职责,防止权力干预司法损害公共健康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