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省教育系统孙某徇私枉法案
案件事实
2021年5月至2022年12月期间,孙某任某省教育厅厅长,利用职务便利包庇其亲属涉及的教育装备采购腐败案。其通过伪造财务凭证、干预案件调查等方式,掩盖亲属收受供应商回扣的事实,导致涉案金额达200万元的教育腐败案件未被及时查处。2023年3月,巡视巡察组在专项检查中发现孙某所在单位存在异常资金流动,经初核后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孙某在调查中主动退缴赃款150万元,并供述其通过亲属账户转移部分资金用于境外置业。该行为造成某省教育厅下属单位采购程序严重失范,导致公共教育资源浪费达800万元,严重损害教育系统廉洁形象。
审理过程
2023年4月立案侦查,经纪检监察机关初核、检察机关审查起诉,于2023年8月由某省监察委员会移送检察机关起诉,同年11月某省高级人民法院一审审理。
判决结果
孙某因徇私枉法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50万元,违法所得予以追缴。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第六十七条、第六十四条
案件意义
该案警示公职人员必须坚守法律底线,教育领域反腐需强化监督机制,防止权力寻租破坏教育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