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某县法院科级干部钟某徇私枉法使无罪者受追诉案

某县法院科级干部钟某徇私枉法使无罪者受追诉案

案件事实

2021年5月至2022年10月期间,钟某在担任某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时,利用职务便利收受案件当事人张某等多人贿赂共计320万元。通过伪造证据、篡改立案材料等方式,故意制造虚假案情,将3名无辜公民以涉嫌盗窃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涉案资金主要用于偿还个人债务及购置奢侈品。2023年3月,该县纪委监委在办理群众举报线索时发现钟某违规干预司法案件问题,经初核后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钟某在审查起诉阶段主动退缴赃款280万元,并承认主要犯罪事实。其行为导致3名公民被错误羁押长达180天,造成严重社会负面影响,严重损害司法机关公信力。

审理过程

2023年4月检察机关立案侦查,同年6月移送审查起诉,7月法院一审开庭审理,庭审持续3日,依法保障被告人辩护权。

判决结果

法院一审以徇私枉法罪判处钟某有期徒刑六年,追缴违法所得40万元,责令退赔国家损失320万元。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第二款、第九十三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渎职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案件意义

该案警示司法人员必须坚守法律底线,杜绝以权谋私行为,维护司法公正与社会公平正义。

分类:徇私枉法年份:2022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