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卫健委原处长宋某徇私枉法案
案件事实
2021年6月至2023年4月期间,宋某在担任某市卫健委下属基层单位处长职务时,利用负责医疗纠纷调解及行政许可审批的职权,多次收受医药企业贿赂共计280万元。其通过伪造病历资料、篡改鉴定报告等方式,违规为关联企业谋取不正当利益,导致三起医疗纠纷案件裁判结果偏离事实。涉案资金部分用于个人投资,部分通过亲属账户洗白。2023年8月,因群众举报引发调查,宋某主动交代部分犯罪事实并退缴赃款150万元。案件造成医疗资源分配不公,损害政府公信力,引发多起患者信访事件。经审计确认,其非法所得直接导致公共卫生资金损失达120万元。
审理过程
一审由某县人民法院审理,宋某提起上诉。某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期间调取关键证据,重新审查案件事实,最终维持原判。
判决结果
以徇私枉法罪判处宋某有期徒刑六年,追缴全部违法所得。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第三百九十八条、第六十四条
案件意义
警示基层医疗管理人员必须严守司法公正底线,维护医疗领域法治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