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省银保监局原处长程某徇私枉法采信虚假材料案
案件事实
2018年至2021年期间,程某在担任某省银保监局金融监管处副处长时,利用负责企业贷款资质审核的职务便利,接受某地产公司负责人王某请托,多次违规采信该企业提供的虚假财务报表和资信证明材料。通过伪造审计报告、篡改企业信用评级等手段,帮助该公司获得8000万元违规贷款。涉案金额共计2.3万元,全部用于个人日常消费。2022年5月,纪委监委在调查某银行不良贷款案件时发现程某违纪线索,经立案调查确认其犯罪事实。程某在案件查办过程中主动退缴全部违法所得,并如实供述罪行。该行为导致某银行形成不良贷款800万元,严重破坏金融信贷秩序,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审理过程
纪委监委依线索立案调查,经审查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法院依法决定再审并公开审理,最终作出刑事判决。
判决结果
程某因徇私枉法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违法所得。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徇私枉法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
案件意义
该案警示金融监管人员必须严守法律底线,杜绝为利益采信虚假材料的行为,维护信贷市场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