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行政审批局基层人员黄某徇私枉法案
案件事实
2021年3月至2023年5月,黄某在担任某市行政审批局窗口办事员期间,利用审核企业设立材料的职务便利,接受某企业负责人王某贿赂共计2.8万元。其通过伪造材料、降低审核标准等方式,帮助王某违规获得行政审批许可。案发后,巡视巡察组在专项检查中发现该企业材料异常,经调查核实黄某存在收受财物及隐瞒虚假材料行为。黄某在初核阶段主动退还全部赃款,并交代犯罪事实。该违规审批导致该企业获得不正当市场竞争优势,造成公共行政资源损失约15万元。2023年6月,纪检监察机关将其问题线索移交检察机关,经审查认定其构成徇私枉法罪。
审理过程
案件由巡视巡察组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初核,经检察机关立案侦查后移送法院,一审法院依法公开审理并作出判决。
判决结果
被告人黄某因徇私枉法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没收违法所得2.8万元。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四十五条
案件意义
警示基层行政审批人员必须严守法律底线,杜绝以权谋私行为,维护公平公正的行政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