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某市卫健委原处长赵某民事枉法裁判案

某市卫健委原处长赵某民事枉法裁判案

案件事实

2021年至2023年期间,某市卫健委原处长赵某在处理医疗纠纷民事案件时,利用职务便利收受医疗器械供应商王某等人贿赂共计320万元。赵某通过伪造医疗事故鉴定报告、篡改证据等方式,故意作出有利于行贿人的错误判决,导致某医院被强制执行赔偿款280万元。2023年6月,纪委监委在核查医疗采购专项问题时发现赵某存在异常资金流动,随后启动调查程序。赵某在初核阶段主动退缴赃款150万元,并交代其余赃款用于境外投资及偿还个人债务。该案导致医疗机构正常运营受损,引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质疑,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审理过程

2023年7月纪委监委立案调查,同年12月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2024年3月法院一审依法公开审理,赵某对指控罪名及事实供认不讳。

判决结果

赵某犯民事枉法裁判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其违法所得320万元予以追缴。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二款;《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渎职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案件意义

该案暴露出医疗领域司法人员利用职权干预案件的严重问题,警示公职人员必须坚守法律底线维护司法公正。

分类:徇私枉法年份:2018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