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原副主任冯某徇私枉法案
案件事实
2021年6月至2023年4月期间,冯某利用担任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副主任职务便利,在组织招投标过程中收受某建材公司贿赂共计120万元。其通过篡改评标标准、伪造资质文件等方式帮助该公司违规中标价值800万元的市政工程,后在纪委监委调查中发现该企业实际存在重大偷税漏税行为,冯某为掩盖事实干扰证据收集,致使涉事企业逃避法律责任。案发后冯某退缴全部赃款并主动交代违纪事实,但其行为导致公共资源流失、市场秩序混乱,造成财政直接损失280万元。2023年7月,纪委监委依规立案调查,经司法机关认定其行为已构成刑事犯罪,案件经一审判决后,被告人提出上诉,二审法院依法审理。
审理过程
案件由某市纪委监委在审查某招标项目异常情况时发现线索,经初核后移交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由检察院提起公诉并经一审法院审理,被告人冯某提出上诉后,二审法院依法开庭审理并作出终审判决。
判决结果
冯某因徇私枉法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涉案违法所得予以追缴,其所在单位被责令整改并承担相应行政责任。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第九十三条第二款
案件意义
警示基层招投标监管人员须严守法律职责,防止权力寻租破坏公平竞争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