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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原主任陈某应急处置失职案

案件事实

2018年5月至2021年3月期间,陈某在担任某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任期间,负责重大交通工程项目招投标工作。其利用职务便利,故意隐瞒投标人资质造假事实,未按规定组织专家评审,导致3家不具备施工资格的企业违规中标。在项目施工过程中,陈某对多次出现的施工方擅自变更设计图纸、未按规范设置安全防护等重大安全隐患失职失察,未履行应急处置监管职责。2021年7月某省交通项目发生坍塌事故,造成3人死伤及直接经济损失80万元。案发后,陈某主动退缴赃款1.5万元,对收受投标人2万元好处费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经审计确认,陈某玩忽职守行为直接导致国家损失约50万元,其分管的招投标系统出现多起类似违规操作,严重破坏公平竞争秩序。

审理过程

原审因证据不足判决无罪,2023年群众举报引发再审程序,检察机关调取关键证人证言与审计报告,经庭审质证后认定陈某存在重大过失,依法启动再审并作出改判。

判决结果

陈某犯玩忽职守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其非法所得1.5万元予以追缴。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渎职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案件意义

警示公职人员必须严守招投标监管职责,杜绝因失职导致公共安全与国有资产重大损失

分类:玩忽职守年份:2018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