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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市司法局科级干部吴某玩忽职守案

案件事实

2021年3月,某市司法局吴某在负责社区矫正对象监管工作中,未按规范履行安全检查职责,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矫正对象李某违规放离监管。其通过伪造检查记录、篡改监控数据等方式掩盖失职行为,导致李某在未接受有效管控期间实施暴力行为,造成2名群众重伤、1名执法人员死亡的严重后果。案件经某市审计局专项审计发现异常数据后移送检察机关,侦查机关查明吴某在2019年至2022年期间多次存在履职不力情形。吴某在一审阶段主动承认错误,配合调查并退缴全部非法所得,但事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达4.8万元,社会影响恶劣。

审理过程

案件由审计部门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一审法院审理后,被告人吴某提出上诉,二审法院依法开庭审理并作出终审判决。

判决结果

二审法院以玩忽职守罪判处吴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终身禁止从事司法行政工作。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渎职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案件意义

警示司法执法人员须严守监管职责,杜绝形式主义,防止因失职酿成无法挽回的公共安全悲剧。

分类:玩忽职守年份:2019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