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医院原后勤科孙某私分国有资产案
案件事实
2020年至2022年期间,孙某利用担任某市医院后勤科科长职务便利,通过虚增医疗设备采购价格方式,与科室其他人员共同侵吞医院国有资产。在三次设备采购中,孙某主导伪造合同文本,将应纳入医院账户的2.3万元差价资金以'加班补助'名义私分给科室成员。2023年群众举报医院财务异常后,纪检监察机关介入调查,发现孙某等人存在违规操作痕迹。经审计确认涉案金额共计4.7万元,孙某主动退还全部赃款并配合调查。该行为导致医院国有资产流失,造成医疗设备采购成本虚高,影响医院正常运营。孙某在初审中被认定构成贪污罪,后因证据瑕疵进入再审程序。
审理过程
案件经群众举报立案调查,纪检监察机关完成证据收集后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法院依法启动再审程序并公开审理。
判决结果
孙某因私分国有资产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并处没收违法所得4.7万元。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六条、第三百八十三条
案件意义
警示国企人员须严守国有资产管理制度,杜绝集体贪腐行为,维护国有医疗资源安全